您现在的位置: 温州天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 >> 业务领域 >> 工商代理 >> 内资公司注册 >> 正文
 
  内资公司注册
  外资公司注册
  海外公司注册
  其他业务
 
 
 
   
  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 
 

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
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
3、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; 

4、特殊的申请名称,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。

 注: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。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,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。

Copyright 2012 温州天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新世纪大厦20楼G座 邮编:325000
服务电话:0577-88897921、18958896118、18906665635 EMAIL:admin@wztysb.com